宁海在线房产

宁海在线房产

 13736139788

房产消费一站式服务平台

宁海在线房产顾问
当前位置: 宁海房产 > 宁海房产资讯 > 今日聚焦 > 资讯详情页

@买卖二手房的宁海人:中介有没有跟你说清楚这些信息?

发布于2024-06-29 分类:今日聚焦 来源: 中国宁波网-宁波晚报 编辑:admin 阅读(1833)

扫描到手机

扫描到手机  新闻随时看

扫一扫,用手机看文本
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

扫描到手机

  按照今年1月15日起实施的宁波市《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》,中介应该向买卖双方详细介绍这些信息——它们关乎二手房交易能否顺利进行,关乎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,也关乎交易完成后的避免纠纷、扯皮。

  房子的产权人,是单独一人还是有多个人?如果是多人共有,各自的产权份额是多少?是不是所有产权人都同意卖这套房子?

  房子有没有出租着?有没有设定居住权?如果签了长期租约,按“买卖不破租赁”原则,你买下了房子也不一定能住进去!如果设定了居住权,买下后更住不进!

  房子有没有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?如果有,能不能“带抵过户”?还是房东自己能提前还掉?

  交易税费要缴多少?特别是有没有增值税、个税?

  房东户口在不在房子里?如果有,什么时候迁走?

  房子占不占学籍?买家是全款付清还是要按揭?买家定金、首付款、按揭贷款等,是否都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?

  房子里的家具、家电以及硬装修,在交房时房东要不要拿走?

  房子有没有欠物业费、水电气以及网络费用?……

  该《规范》明确要求,在二手房交易前,中介应尽责核实如下内容: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;不动产权属证书,了解证书上的登记内容,包括产权人、产权份额、建筑面积、房屋性质、附属用房、土地使用期限等;房屋是否危房、是否正出租、是否设定居住权登记;房屋是否存在抵押、抵押次数、抵押金额大小、卖方是否有能力还清贷款、是否满足带抵押转让的条件;买方的购买意图、购买能力以及征信情况。

  交易时,中介应将以下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委托人:房产买卖的一般流程;存在的风险点,包括但不限于卖方的真实意愿、买方的购房意图、房款支付、贷款方式和不动产权证登记等。

  同时,中介应协助交易双方明确合同的各项条款,包括房款支付约定,包括选择定金还是订金、房款支付期限、是否进行资金监管、买方是否需要按揭贷款、是否带抵押过户等;交易涉及的税费及支付方式;宽带安装、家具家电归属、房屋落户等情况;水、电、燃气、有线电视等账户变更及结清方式;物业费结清方式及结清时间;交房条件、时间等;双方的违约责任。
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最终以开发商公布为准。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在线
咨询
关注
微信
关注微信

关注

购房优惠早知道

热门
资讯
新房
一览
二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