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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
东阳的一位许女士
拍下了法院拿出来拍卖的一套房子
结果去办房产证的时候
却发现除了办证要交税
还要帮开发商交一大笔税
这有什么教训可吸取?
↓
从法院拍得房子,拍前应该测算各项税费,尤其是帖中所说的二次过户,也就是要支付两道过户税费。
还要提醒的是税率较大的过户税费,如个人住宅用房(出证或纳税时间)满二年,可以免征增值税,未满二年的过户增值税(及附加税)税率为5.5%(县里是5.5%,宁波市里是5.6%);房主赠与所得的房屋过户按清算,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%(被拍人拥有该房屋满五年,为家庭唯一住房的,房主到场签字(随带相关证件申请减免税费),可以免个税,原房主不到场签字的,不能减免个税);被拍房屋的土地如果是划拨的,过户前还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出让金的契税。
有位中介朋友说过:法拍也有意想不到的风险,拍前需实地看房,并争取调看拍品档案资料,认真阅读仔细分析拍品广告,字字句句需斟酌。法拍拍得好是拣漏,拍不好是个坑。
到中介去购买二手房也一样,要看看卖方的产权证(老的产权证是“房屋所得权证”与“国有土地使用证”,新的合并为“不动产权证”,如果没有换证的,“房屋所得权证”与“国有土地使用证”继续有效)。签订成交合同前一定要现场看房,并测算一下过户税费。如果是卖方的过户税费由买方承担,就需了解卖方的房屋来源,出证(纳税)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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